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烽火电子参加全国“科改示范行动”现场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
时间:2020年09月24日  作者:佚名 人气:

烽火电子参加全国“科改示范行动”现场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


9月22日,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浙江杭州召开“科改示范行动”现场推进会,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视察海康威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总结学习和交流优秀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,对深入开展“科改示范行动”进行再部署、再推进。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,国资委党委委员、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国资委党委委员、秘书长彭华岗主持会议。中电海康、中冶京诚、天辰公司、太钢精带、烽火电子等5家“科改示范企业”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
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,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冲锋号已经吹响,要把“科改示范行动”作为重要突破口,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发挥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的重要作用。

翁杰明表示, “科改示范企业”要成为“种子”,茁壮成长,更好发挥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。要成为“领头雁”,率先探索,更好发挥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。要成为“尖兵”,攻城拔寨,更好发挥在破解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。

翁杰明指出,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,特别是商业一类的科技型企业,要充分释放更大比例的股权,支持引入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的非国有资本,鼓励发挥积极股东作用;支持引入科技协同性强,有利于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和建立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投资者,达到改革创新“1+1>2”的成效。

翁杰明强调,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赋予“科改示范企业”更大的改革自主权,对企业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管控模式,特别要注意防止企业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成为制约改革的“中梗阻”。要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制定尽责合规免责事项清单,对程序合规的投资、混改、重组、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,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,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。

翁杰明指出,要确保“科改示范企业”于2020年底前率先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率先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。要逐一梳理评估“科改示范企业”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选择合适的激励工具,针对高管人员、科研人员、技术骨干等不同群体,建立起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机制。要在考核约束上更加侧重创新导向,不宜“一刀切”式套用国资委对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,而应更加侧重对科技研发投入、创新成果转化、市值(估值)提升等方面的考核。

国资委有关厅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,长三角一体化区域中央企业、地方国资委及“科改示范企业”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。有关中央企业、地方国资委及“科改示范企业”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。

烽火电子董事长宋涛以《打好激励“组合拳” 激发企业新动力》为题作交流发言。宋涛董事长表示,烽火电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陕西省国资委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的领导下,紧抓“科改示范行动”历史机遇,聚焦人才这一核心竞争力,创新实施激励“组合拳”,吸引、培育和稳定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,带动企业迈入高质量发展“快车道”。

一是大力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,变“临时工”为“主人翁”,聚焦研发“主力军”,定实“目标”责任书,放大企业“吸引力”,让骨干人才锚定一个目标、拧成一股力量,与企业发展愿景同行同向。

二是大力实施模拟岗位分红激励计划,突出关键岗位,坚持目标牵引,实施增量分享,变“要我干”为“我要干”,让骨干人才焕发新的活力、呈现新的气象。激励分享金额可达增量利润的30%,按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剂。

三是大力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计划,变“绿皮车”为“动车组”,让骨干人才共担企业责任、共享发展成果。实施阶梯式超额利润分享,达到利润目标分享30%,超出目标部分分享70%,三年预期分享额度至少900万元,人均最低16万元。激励实施第一年,应急通信业务收入增幅达50%,利润增幅达18%,激励人员留用率达100%。

今年4月启动的“科改示范行动”是继国企改革“双百行动”、国资国企“综改试验”后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,共选取了204户国有科技型企业,以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,在此基础上复制推广成功经验。烽火电子成为陕西省两家纳入“科改示范行动”企业之一。